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56752人分三个类别进行招生 今年高考生不再参与报考
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史春勇)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全国高职院校将扩招100万人,山东省共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已于4月底前顺利完成。而第二批次将于8月3日至6日报名,全省82所高职院校共有56752个招生计划参与招生,已参加今年山东春季、夏季高考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扩招报名和考试。
82所高职院校参与扩招
此次扩招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招生专业为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前景好的专业。全省共有82所高职院校参与扩招,普通类、退役军人类和技术技能类3种类别共计划招生56752人。
此次扩招的招生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主,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考生须于8月3日至6日报名,已参加2019年山东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扩招共将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两次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根据各试点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到首次志愿学校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并于8月27日到首次志愿学校参加考试。
不同类别考生分类管理
根据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入校后将采取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对录取的A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培养。对录取的B类、C类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鼓励支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同时,探索开展“1+X”证书试点,健全以证代考制度,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在管理方面,对录取的A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管理。对录取的B类、C类学生,结合学生特点,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生的学业年限既可以2-3年,也可放宽至3-6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此外,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推动精准支持、精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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