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05件 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260余万元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7月16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允谦带领相关科室及市法律援助中心、曹州公证处、山东两仪律师事务所、市司法鉴定协会相关负责人做客“政务服务热线”时说:“今年上半年,市、县、乡三级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620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3万余件。”
韩允谦介绍,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需求,市司法局加大对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力度。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县区、乡镇两级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快村居 (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目前,市、县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建成投入使用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实现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市、县、乡三级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620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3万余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05件,结案3969件,来电来访1.3万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260余万元。
据悉,民事、行政案件中,公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此外,还有不需要申请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情形,即在刑事案件中,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其无需申请就可以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新闻推荐
中外媒体热议“山东之变”“山东新风” 期待山东的明天更加美好
□本报记者张春晓代玲玲7月16日国新办山东专场新闻发布会引发的“山东话题”持续升温,“山东声音”持续回响。...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