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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碰上高温天?消费者当心中招

山东法制报 2019-07-08 15:45 大字

六月中旬,济南市民张先生为庆祝乔迁之喜,在家下厨宴请朋友,不料饭后朋友全部上吐下泻,高兴事一下变成烦心事。

“具体什么食物导致了中毒,我决定找相关机构检验一下,如果食材本身有问题,就坚决维权。”郁闷的张先生来到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求助。

检验人员先对宴席的剩余食品,以及加工过程中用到的砧板、菜刀等工具进行检验,在砧板上,检出了副溶血性弧菌,推测食物中毒由它引起。据悉,副溶血性弧菌是一种食源性致病菌,主要来自含盐量高的腌制品和海产品。

该致病菌与购买的食材、熟食有关系吗?检验人员认为,张先生提前一天准备宴席食材,将熟食与待加工的生食原料混放在冰箱内,存在生熟交叉污染的可能;加工当天气温达 35.7℃ ,易于细菌大量繁殖。张先生对原始食材没有保存,故无法确定副溶血性弧菌的来源。

“那我如何维权?”面对张先生遇到的问题,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于翊表示,仅凭上述检验结果,无法认定责任。律师表示,每逢夏季,与张先生遇到相同问题前来咨询的人很多,但因取证难,除了与商家协商,并无其他更好办法。

长久以来,食品问题一直面临投诉难、取证难的窘境。消费者遇到侵权投诉时,大多因程序繁琐等问题选择忍气吞声。2018年,北京市消协曾发布关于新《食品安全法》实施的调查报告,其中“您认为当前食品消费维权的主要困难是什么?”这一问题,35.38% 的消费者选择取证难,33.34% 的消费者选择检测难,27.49% 的消费者选择责任认定难,这“三难”累计高达96.21%。

省政协委员、省食药检院副院长胡梅则认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应该“自上而下”管理,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强制度建设,控制食品源,普及食安知识。

“首先要从省政府层面,做好政府主导、社会共治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体系的顶层设计。”胡梅认为,只有紧密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统筹各利益相关者并进行细化分工,大力宣传食安知识,才能为全社会食品安全风险认知整体水平提升创造良好条件。

胡梅还强调法制建设的作用,通过加强风险交流体系建设的资源投入和保障,加快推进风险交流法规制度建设。 从依法治理、 科学监管的角度,结合公众食品安全认知特点与偏好,建立风险交流法规制度框架,才能更好的解决食品安全“维权难”的问题。

时值夏季,专家提醒消费者,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应以预防为主。食品选购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贮存条件良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注意产品保质期及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蔬菜、水果类食品要与生肉、生鱼等分开保存,剩饭的冷藏时间不要超过24小时。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效证照、就餐环境良好、管理规范的餐饮场所,餐后一定索要发票或收据等就餐凭证。本报记者王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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