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今日山东> 正文

贯彻落实新《消防法》的有关建议

日照日报 2019-06-19 01:54 大字

(一)强化学习宣贯,持续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议市司法局将《消防法》列入近期普法工作计划,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学习研读新法,做到学法、知法、用法,特别是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要细化执法程序和工作流程,加强法制力量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日照市消防安全“四级联防联治”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作为主线,持续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体制,提高消防监督和应急救援能力,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改善。

(二)强化业务对接,防止出现工作空档和监管盲区。根据新《消防法》规定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2019〕58号)要求,建议在住建部门设置业务受理窗口,整体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属于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住建局依据审查结果出具审查意见;属于消防验收项目,由住建部门验收,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协助开展工作,住建部门依据验收记录表出具相应意见书;7月1日起,消防救援机构不再参与消防验收。(未完待续)

新闻推荐

山东公安机关六项举措助力户籍管理“一次办好”

本报讯日前,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在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综合服务模式的通知》,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