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 能享带薪年假吗
案情简介:刘某在某公司从事司机工作,2014年公司与刘某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刘某工作时间为每天3小时,每周工作6天,刘某咨询自己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律师解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笔者认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专节规定的劳动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也是劳动关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非全日制用工并不在此列。另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带薪年休假待遇。
于业清律师
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340901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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