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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创新卡在“中试”环节

大众日报 2019-05-24 10:00 大字

□本报记者

化工产业转型发展,需加速破解技术储备不足这个瓶颈。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觉醒较早的企业有了强烈的创新愿望,却因中试这一关键环节遇阻,迟迟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日前记者在潍坊采访,一家化工企业的副总经理张国华向记者反映了这个困境。

中试是中间性试验的简称。科技成果在转化为可进行工业化、商业化生产的过程中,中试是当中一个规模化、批量化、系统化的实验验证过程。张国华所在的企业正在开发性能更高的异丁烯聚合用催化剂等,目前小试已完成,需扩大规模、建设相应的装置完成中试。场地、资金和技术都没问题,唯独在能不能建设中试装置这事儿上,企业犯了愁。

想走审批程序,但找不着审批部门。“小试在一个房间里就能解决,但中试所产生的安全、环保等一系列影响就比较明显了。”张国华表示,当前安全、环保政策不断加严,企业几乎每周都会迎来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检查。他曾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咨询过审批问题,得到了中试装置不适用山东省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部门不负责审批的回答。究竟该由谁审批,这位负责人在多方了解后,也没能找到答案。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只要不属于负面清单的事项,审批只会越来越少。”某省直部门负责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表示,因为化工方面的中试装置可能涉及到环保、安全等问题,建议当作一个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再根据规模、投资大小、性质等,由相关部门决定是采取备案还是审批。记者也就此向山东省环保部门进行了咨询,得到的回复是审批参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但他们目前还未接触过“中试”的审批申请。

记者了解发现,中试装置当作建设项目这条路也走不通。按照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要求,自2017年7月起,山东省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的新建、扩建危化品项目;各地在落实时常常又自我加压,将3亿元标准的适用范围扩至一般化工项目。而对于一个中试装置来说,3000万元已经属于一笔相当巨大的投资。“其实即便投资标准过关,立项也无法通过。”张国华指出,不同于生产装置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根本无法为中试装置提供项目报告所需的经济效益分析。

“无法进行中试,新产品、新工艺就没法落地。”张国华介绍,有的企业走不通这条路,就采取了直接引进国外成熟项目的方式。但按照《山东省<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对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要由国家或者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张国华表示,实施细则未明确指出“有关部门”是哪些部门,但如果参考以前的文件,一般指科技、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等部门。记者咨询了上述几个部门后,有的表示没听说过有这项职能,也有的明确表示没有这项职能。还有一条路是上国内其他地方已经成功的同类装置,但这不仅要求双方年加工能力等各项指标严格一致,还需要通过合作协议证明其技术来源后才会比较容易通过审批。“达到这个标准很困难,也不大现实。”张国华坦言。

据了解,有些企业为了破解这个难题,会编造一个类比项目,违反相关规定跳过中试直接进入产业化。

研究表明,科技成果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可达80%,而未经过中试的科研成果只有30%能转化,不仅产品质量无法保障,安全、环保方面的隐患也会陷入不可控状态。

“放管服”改革是为了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一位专家指出,目前看,在这个从管得越多越好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过程中,一些配套内容还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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