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发布八成贷款用于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所购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 贷款发放向中低收入职工倾斜
《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发布。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1197.21亿元,提取848.1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16.57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2157.58万平方米,实现增值收益51.41亿元。
此外,全省各市总计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23亿元,全年发放14.15万笔贷款用于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占当年总发放笔数的80.96%。
非公企业大幅增加在缴存单位中占比59.68%
《报告》显示,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23415家,实缴单位148004家,净增单位18155家;新开户职工106.71万人,实缴职工938.76万人,净增职工44.7万人;缴存额1197.21亿元,同比增长14.89%。
2018年末,缴存总额8054.97亿元,同比增长17.46%;缴存余额3448.7亿元,同比增长11.26%。“山东省全面建立了自愿缴存机制,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明确了港澳台同胞、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省住建厅专业人士分析,全省连续两年新增缴存职工突破100万人、新增缴存额突破1000亿元,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
在缴存单位中,非公企业比例大幅增加,由上年的55.57%提高到59.68%。非公企业新开户职工68.81万人,占全年新开户职工的64.48%,比上年增加了4.2个百分点,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增添了新动能。
统计数据显示,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29.89%,国有企业占25.16%,城镇集体企业占4.77%,外商投资企业占6.1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其他占7.49%;中、低收入占97.68%,高收入占2.32%。
将允许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列为网签必备条件
去年全年,全省提取住房公积金848.15亿元,同比增长19.06%,增长率比上年提高了13.28个百分点。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84%,比上年增加2.47个百分点。住房消费类提取继续占主导地位,占全年提取额的79.33%。
其中,提取620.08亿元用于购买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切实减轻了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山东省支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全年租房提取15.18亿元,同比增长69.8%,为14.78万无房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支持。
“山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将允许职
工使用公积金贷款列为楼盘网签的必备条件。”省住建厅有关人士介绍,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48万笔、616.57亿元,同比下降8.43%、6.42%,贷款期内职工可累计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32.91亿元,有效降低了职工购房贷款成本。
统计显示,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占81%。贷款发放向中低收入职工倾斜,占贷款职工的97.32%,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享受了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制度红利。个人住房贷款率83.39%,比上年减少0.14个百分点,资金使用趋于稳定。山东省同时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年发放异地贷款6207笔22.33亿元。
累计提取254.88亿元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山东省注重科学合理运营资金,全年业务收入105.9亿元,同比增长9.88%。业务支出54.49亿元,同比增长6.6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9.20亿元,同比增长8.03%。实现增值收益51.41亿元,同比增长13.52%,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去年还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23亿元,同比增长21.56%,累计提取254.88亿元,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为提高服务水平,山东省全部取消了省级证明事项、取消了群众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开设了网上大厅、手机APP、微信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与民政、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努力实现“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
此外,山东省充分利用电子检查工具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截至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9‰,保持在较低水平。 (本报记者 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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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中国美协会员,山东理工大学教授,山东省中国画学会顾问,山东美协花鸟画艺委会顾问、山东艺术家学术委员会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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