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保推出“法拍贷”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保险+法院”模式实现多方共赢
□本报记者王新蕾
本报通讯员周晓光
3月16日,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人保”)成功开办全省第一单司法拍卖房产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竞拍人提供了75万元的贷款保证保障,实现全省“法拍贷”项目的零突破,标志着“法拍贷”项目的正式启动。
借助“法拍贷”保证保险产品,刘女士成功竞拍下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某高档小区的一所住宅。“以往竞拍法拍房,必须全额缴纳房款,资金压力大,即使有竞拍购买意愿,在高额房款总额面前也只能望而却步。人保财险的‘法拍贷’产品,填补了市场空白,为我们提前贷款提供了保险保证,理顺了合法贷款与参与法拍房竞拍的流程,为竞拍人解决了资金这一大问题。”刘女士对记者说。
针对“法拍房”(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无法履行按揭合约时,其名下的房产或会被强制拍卖用以偿还债务,成为“法拍房”)升温,“法拍贷”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应运而生。市场上,“法拍房”往往因为价格低廉而深受购房者青睐,但它却与正常二手房交易不同,在房子作贷款评估之前,买受人需要获得法院出具的拍卖三书(拍卖成交权委书、执行手续等),待法院收到钱后方可过户;银行则必须办完抵押才能贷款。这使法院、买受人、诉讼申请人等多方存在不稳定的空窗期,一旦其中流程发生差错,则会产生银行无法收回贷款、购房者背负贷款却仍拿不到房、诉讼申请人打赢官司却收不到变现款项等后果。
据介绍,“法拍贷”贷款保证保险业务采取的是保险公司与贷款银行、司法拍卖辅助公司三方合作的模式。竞买人可在保险机构与司辅机构的协助下,快速获得贷款,实现拍卖物的安全过户抵押,同时承担阶段性逾期履约责任。
“该项业务的推出是山东人保立足为民服务宗旨、积极参与化解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又一创新举措,有利于鼓励普通民众参与司法拍卖,实现保险公司、银行、法院和社会大众的共赢。”山东人保信用保证保险部总经理郭利介绍说,山东人保已在省内多市与多家银行合作开展这一业务。
“‘法拍贷’业务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是多方合作的创新成果。由于拍卖的房产价值较高,竞买人一般无法一次付清全款。这项金融服务,可以为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提供资金支持,进而提升法院的拍卖成功率。同时,人保财险发挥保障、兜底作用,在竞买人向银行进行房产抵押前保障银行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潍坊光大银行业务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山东人保积极主动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深度参与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人民保险+人民法院”的业务合作模式逐渐完善。山东人保已有11家市分公司与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51家支公司与基层人民法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151家支公司与基层法院实现了对接,其中已有141家实现了诉讼保全责任险的突破;12家支公司进驻法院服务大厅进行驻场服务,3家基层法院认可人保独家承保。
据介绍,今年,山东人保将法律类保险作为责任险重点险种进行部署,要求各市分公司中级法院签约率100%,基层法院签约率80%,各基层公司诉责险保费突破50万元,力争实现法律类保险的跨越式发展。
据悉,自2015开展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开始,山东人保积极推进与省内各级法院的业务合作,并取得了多项工作突破:2018年8月,人保威海市分公司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法院执行系统开通电子保函功能,成功出具全国第一单电子保函;2018年9月10日,山东人保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从省级层面进一步确定了“人民保险+人民法院”的业务合作模式,与省高院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作为模版在全国推广;2019年2月,山东人保进一步与省高院对接,拟在全省法院立案系统对接电子保函功能,目前双方业务系统已进入联调阶段,不久将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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