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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校园卖书”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出手

南国早报 2019-04-22 16:18 大字

朱慧卿/漫画

漫谈万象

□山东曲征

“童话大王”郑渊洁因被指于“童书作家榜”榜上无名,发文揭露榜上部分童书作家销量存在“猫腻”,即通过进校园推销获得高版税收入,认为这种“进校园推销”的行为不妥。记者发现,确实有作家存在进校园卖书的情况,而且有出版公司策划人员将其总结为推销书籍的成功策略。(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11版)

童话书的阅读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于是,出版社、书店、书籍作者就想出了这个增加销售量、获取暴利的绝妙方式:以演讲为幌子,“顺便”向学生推销书籍。事实说明,这种办法真的管用。最终,作家进校园演讲推销书籍的方式便成为部分图书从业者的“套路”。据某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策划负责人介绍,从2005年开始,公司积极邀请作家走进校园演讲并现场签名售书,2000多场讲座活动直接拉动销售6000余万元。

童话作家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令人敬仰的,所以,当他们屈尊到学校讲述人生和励志故事,传授写作技巧的时候,家长和同学们是热烈欢迎的,并且踊跃参加的。不过,面见作家有个前提,那就是得购买作家的书籍。在郑渊洁所列的一份温州某小学征订单中写道:“邀请知名作家进校面对面交流,书城对学生的图书征订量是有要求的;当天有意愿与作家面对面交流、签名的孩子,请提前征订作家作品,图书没有折扣。”

显然,孩子们要想面见作家,就得购买该作家的书籍,并且“没有折扣”。不过,“没有折扣”的说法出自学校之口,在具体结算过程中有无折扣,外人就不得而知了。所以,学校与书城以及作家之间有无利益上的瓜葛,是否织成了一个利益链,还真的说不准。

作家进校园,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不难想象,演讲一段时间之后,就忙着售书,既侵占了学生上课时间,也让作家斯文扫地。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任何人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园推销商品。去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童书也是商品,所以推销童书的商业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因此,要制止进校园推销书籍的行为,不能仅仅依靠出版社、书城以及作家自律,教育主管部门要负起责任,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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