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今日山东> 正文

山东规范培训行为 禁止培训机构到中小学内宣传招生

安徽工人日报 2019-04-12 03: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公示制度、黑白名单制度等监管工作机制,以规范和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等基本要求。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作为办学场所。

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亮证办学,并与学生或其监护人签订书面培训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向审批机关备案,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承诺。不得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者招生,不得委托或者授权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面,意见强调,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公示制度、黑白名单制度等监管工作机制。

新闻推荐

“国家安全关系你我”系列活动走进建筑新村街道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黄佳杰通讯员袁航)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