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仓见底”“动态清零” 5月底前全面完成河湖清违清障任务
本报4月8日讯 (记者 崔洪英)近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河湖清违整治工作专题调度视频会议。会议要求,河湖清违整治4月8日前全部整改到位;5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违清障任务,真正实现问题“清仓见底”“动态清零”。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4月8日,是山东省确定的核查核实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的期限;5月31日,是清违整治专项行动结束的时间,也是全面完成清违清障任务的最后期限。河湖清违整治工作的主战场在县区,责任主体也在县区;各县区的总河长对这项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担任河长、湖长就是立下了军令状,任何一条河流、一个湖泊、一座水库、一块湿地出问题,都责无旁贷。
同时,会议要求,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要求,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的原则,对辖区河流、湖泊等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绝不能放过一个问题,确保5月31日前,真正实现问题“清仓见底”“动态清零”。
在4月7日进行的沂河督导清违清障工作中,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和领导强调要严格分类整治标准,凡是没有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手续的,一律拆除;对于转作公益性管理用房的,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完善手续,严防变相转为管理单位办公用房。
对于4月8日未完成清违整治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管理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河道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的执法管理主体,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取缔。要认真研究,加快河湖确权划界等基础性工作进度,切实构建起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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