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储藏室”追踪报道: 业主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律师建议走司法程序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宋少双)12日,本报刊发了“谁动了我的储藏室”一文,石先生和妻子在帝纱·富仕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原本的储藏室变成了开发商的配电室,这令他们十分闹心,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引发纠纷。14日,开发商“山东柳桥帝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面回应并表示一直在积极与业主协商解决。
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刘经理表示,小区在建设施工时,由于开发商内部没有及时进行沟通,导致出现了业主石先生的地下储藏室未经其允许就私自调换的问题。刘经理表示,原来业主的储藏室是10.15平方米,调换后的是8.71平方米,对此,开发商表示在这方面确实没做到位,愿意支付石先生1.44平方米的差价共3859元,给予其相应的补偿。
业主石先生不满意开发商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开发商未经自己的同意就私自占用本应属于自己的储藏室,这是对业主的不负责任,也是道德方面的问题,单单赔偿储藏室面积的差价是想应付自己,草草了事。对此石先生提出了自己认为可行的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开发商将改造后的原储藏室还给自己,并按照一年两万的使用费,共计8万左右的费用赔偿给自己;二是储藏间不必换回来,原储藏室购买时是近三万元左右,开发商要以原价格的三倍赔偿给自己。
对于石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开发商表示难以接受,认为石先生要价过高,已经超出该承担赔偿的范围。九竹律师事务所的熊律师表示,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比较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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