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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死亡待遇如何领取

齐鲁晚报 2019-03-14 05:32 大字

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为处理善后事宜和解决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问题,应发给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

丧葬补助费是所有离退休人员都有的。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丧葬补助费统一为1000元。一次性救济费是在职工死亡后,凡有直系亲属的,不论是否供养,都发给一次性救济费。其标准为1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满足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领取条件的人员,需持《医学死亡证明》或者村居社区开具《死亡证明》原件、与死者的直系亲属供养关系可通过户口本、结婚证、人事档案原件、户籍户口老底、独生子证、出生证明、公证书(其中一项)即可、遗属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社保大厅办理,文登地区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

通讯员曲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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