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鲜活农产品车辆享“绿色通道”
本报讯(记者闫世存)春节将至,有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咨询“鲜活农产品”免收通行费的事宜。那么哪些产品属于鲜活农产品?1月10日,记者就读者咨询的问题,采访了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工作人员。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0年12月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要求公路收费站开始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并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
鲜活农产品可查看《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等也列入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对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鲜活农产品与范围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2018年10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收费站对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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