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取得阶段成果
本报北京1月10日电(记者蒋菡)2018年是推进全面标准化建设之年,也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第二阶段收官之年。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表示,2018年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取得阶段成果。
其中,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更加精简优化,强制性国家标准数量由3600多项精简到2100项,加强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等6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新工艺等方面标准的供给有所增加,标准质量明显提高。
此外,地方标准化综合改革持续深化。浙江省大力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在以标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形成了12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经国办同意后印发全国各地参考。山西、江苏、山东、广东四省获国办批复同意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山东省市县三级同步,全领域、全方位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把实施标准化战略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山西省政府召开全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武汉、沈阳、许昌三市推进创建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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