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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门联手为中小学生减负 济南将为家庭作业定标准

山东商报 2018-12-30 10:00 大字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昨天下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即减负三十条。记者梳理发现,在文件出台之前,山东省济南市已针对其中的主要内容出台了相关规定。记者邹元德

初中家庭作业不超90分钟

在减负三十条中,明确要求了各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早在8月24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从今年秋季入学起,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通知要求各学校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要求,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科学制定、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计划,严禁超前教学。

记者注意到,在4月24日,山东省发布的《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减负三十条中则提到,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下一步济南市教育局还将针对中小学生家庭作业减负情况出台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减负措施,除了规定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外,减负三十条还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在减负三十条中,对电子产品的使用也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而在9月27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中,也提出了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如果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实行统一保管。

记者了解到,早在这些条例出台前,山东省内不少学校都自发拒绝手机进校园,山东省实验中学制定了《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每个教室门口的电子班牌都具备打电话功能,家长可以通过学校的智慧校园系统给学生留言,学生可凭校园卡在电子班牌上查看留言或打电话。

减负三十条中提出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而课后延时服务早已成了济南教育的品牌。记者了解到,12月27日,济南市教育局刚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实现课后服务向课后教育的转变,提出突破“校内校外”壁垒,开启以“课程化”为主要标志的延伸教育体系建设。

严禁课外培训机构超标培训

减负三十条中也对课外培训机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之对应,10月29日,山东省教育厅起草发布了关于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

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同时,减负三十条与山东省的有关通知均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减负三十条中还明确要求,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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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发“家庭教育指导纲要”

在减负三十条中,有四条是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提出的要求,其中的理念与济南市教育局在11月1日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相吻合,而这一指导纲要在全国也是率先提出的。

减负三十条中提到,要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在济南市发布的指导纲要中,也提出要建立“参与式”家校携手共进模式,完善互动、互惠、互利的“参与式”家庭教育治理机制,实现从关注儿童个体成长转型到家校携手共进,从关注学业表现转型到重建家教家风。

同时,指导纲要还按照3-6岁、6-12岁、12-15岁以及15-18岁四个年龄阶段,分别阐述了各个阶段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家庭教育重点及在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品德培养等方面的具体内容,着力建构一个以分类指导为特点的立体化、系统性内容体系。

在体质健康方面,减负三十条提出要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记者注意到,《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中规定了学校应当通过早操、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等形式,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条例》特别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和作息习惯,保障学生营养均衡、睡眠时间每天不少于八小时,促进其健康成长。而减负三十条对此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减负三十条还建议有意识地为学生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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