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获刑12年
新华社济南12月26日电(记者吴书光)26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受贿案,对被告人宋文瑄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犯罪所得收益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至2014年11月,被告人宋文瑄利用担任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人员安置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11万余元。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文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宋文瑄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新闻推荐
全省63处高风险煤矿将接受安全“体检” 三类情形立即关停退出
□记者左丰岐通讯员徐西春报道本报济南讯日前,记者从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山东省将对煤与瓦斯突出、...
山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山东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