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诉某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违法案
2016年6月27日,某县人民政府作出(2016)73号《征收决定》,主要内容是征收某片区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某医院的房屋正好位于征收范围内。
该县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未以任何公告的方式公布该《征收决定》,也没有对《征收决定》和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听证,补偿价格偏低。
该医院委托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以本次征收目的不是公共利益以及征收过程中程序违法,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
在法庭上的举证、质证过程中,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但确认该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为了不损害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宜撤销《征收决定》。最终该医院通过行政赔偿得到了物质上的补偿以及公正的对待。
对于一些没有相关法律知识的人来说,往往被侵犯了合法权益也不知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你觉得前路艰难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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