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新闻> 正文

一不小心,共饮后竟成被告

齐鲁晚报 2018-12-14 08:15 大字

法律知识◥◥

案情简介:

刘某邀徐某、韩某去其家里吃饭,徐某约梁某同去。当晚,刘某、徐某、梁某三人共同饮酒,韩某因酒精过敏未参与饮酒。当晚八点半左右,徐某驾车送梁某离开,并与梁某的妻子黄某一起将醉得神志不清的梁某扶至家中。当晚十一时左右,黄某发现梁某已无意识,随即拨打120将梁某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后,医院认定梁某为院外死亡。当地公安局对梁某的心血进行检验,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显示梁某死于过量饮酒导致的乙醇中毒。后黄某将同桌饮酒者刘某、徐某、韩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对梁某的死亡承担责任。法院判决刘某、徐某对梁某的死亡连带承担15%的赔偿责任,韩某承担5%的赔偿责任。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王平律师认为,同桌饮酒者应根据自己在酒桌上的身份、地位、作用,对同伴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首先,共饮人应根据自己对同伴的了解和熟悉程度,对具有不适宜饮酒疾病或体质的同伴提前进行提醒;第二,共饮人,尤其是酒宴主人和关系密切的好友,应在酒桌上对过量饮酒或有过量饮酒可能的同伴进行劝告;最后,共饮人应对同伴可能发生的酒后驾驶、高度危险作业等具有较高不安全性的行为进行劝阻,并照顾、扶助醉酒或身体不适的同伴回家或就诊。

王平律师建议:多人聚餐饮酒之类的社会交往活动中,共饮人之间常常相互敬酒甚至劝酒。饮酒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仅要对自己的健康和安全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而且应对同伴进行必要的提醒、劝告和扶助,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酒桌环境。

新闻推荐

首届山东省青少年书画艺术大赛在济南启动

2018年12月12日,由齐鲁书画家协会等单位主办的“星耀齐鲁”首届山东省青少年书画艺术大赛在济南正式启动。本次大赛组委...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