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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江淮时报 2018-12-07 13:36 大字

山东省政协委员孙承武

多年来,民办高校不用国家投资,艰苦创业,负重发展,为经济一线和社会各领域培养了大量急需人才。2017年9月1日新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旨在落实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进一步调动民间办学的积极性。

可以说,民办高校对改变山东省职教与普教的比例、对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对培养企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已成为山东省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目前民办高校办学经费大多仍停留在单独依靠收取学费的状态,运转困难很大。在公办高校生均经费大幅上涨、而民办高校收费标准不可能逐年提高的局势下,民办高校的经费紧张窘况不仅无法缓解,反而更形严峻。

当前,各民办高校正竭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层次。由于所需资金缺口太大,导致保持正常运转与改善办学条件很难兼顾,常有捉襟见肘之忧。这对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显然极为不利。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保障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由国家财政给予民办高校以一定生均经费补贴,已成为十分急迫的需要。

第一,就国际教育发展的实际来看,民办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比重普遍超过50%,而且各国政府对民办教育普遍高度重视,在法律和政策上均给予诸多保护、扶持和优惠,包括财政以各种形式给予的直接拨款。我国在发展公办教育的同时,给民办高校以直接的财政支持,是合情合理、利国利民的。

第二,就国内民办教育发展动向来说,据了解,陕西、江西等民办教育发展较早的省份,已于多年前开始对民办高校给予直接的财政扶持,开始时每生每年生均经费分别为1000元至2000元不等。

第三,山东省对中职学生早已兑现每生年均资助学费1500元的政策,2012年又规定农村学生读中职学费全免,这都是助学利民的惠政,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而相比之下,高职学生至今除惠及少数学生的奖助学金之外,尚未落实生均经费。同属职教系列,中高职之间差距愈来愈大,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为此建议:对正式批准设立的民办高校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尽快落实生均经费。执行标准应以不低于公办院校生均经费的50%为宜。具体操作,可采取省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摊、分年逐步到位的办法。第一年可先到位20%,以后每年递增10%,三年后达到50%的标准。按山东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这应该是能够做到的,关键是民办教育生均经费补助列入财政常规预算尽快实现破冰之旅。如能实现,必将有力促进山东省民办高校的更好更快发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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