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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工作的补充公告

济南日报 2018-12-07 11:32 大字

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购房群众:

2018年11月30日在济南日报刊登的《关于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工作的公告》,决定自2018年12月10日起开展退房退款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自2018年12月10日起,每日退房登记工作时间为:8:30-12:00、13:30-17: 00。每日编号顺序在前200号的购房群众请在当日上午前往登记,编号在后200号的请在当日下午前往登记。购房群众务必按照编号顺序在规定的日期办理,不在规定日期的不予受理。

2.自2018年12月1日起,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向购房群众本人寄送基础信息核实确认登记表(含编号),尚未收到登记表的购房群众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分别到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物业服务中心领取。本基础信息核实确认登记表系办理退房登记手续的入场凭证,也是现场登记确认的重要依据,请购房群众务必妥善保管,办理手续时必须随身携带。

3.在退房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已办理产权证且被原所有权人出售的,需由现所有权人持产权证书,分别到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对应房号领取基础信息核实确认登记表(含编号)。

4.采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并仍处于还款过程中的购房群众,可以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持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或者在与相关银行就还款事项先行达成和解后,持委托付款申请书,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在2018年11月30日公告发布前,已经结清全部贷款的,持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5.在退房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因购房群众本人债务被抵押的,需在清偿本人债务、解除房屋抵押后,持相关法律文书,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6.购房群众因使用退房范围内的商业用房所欠付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需按照规定清偿相关费用后,持物业公司证明材料,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7.已经交付的且在退房范围内的所有商业用房,需在腾空房屋并向物业公司交验空房后,持物业公司证明材料,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8.对存在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死亡等特殊情况的购房群众,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一名代理人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9.退房登记所需的收据或发票、银行转账凭证、POS机刷卡回执单等单据遗失的,需提供银行或者山东诚基、泰隆、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证明材料。

10.2018年12月10日退房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届时登记退房退款地点周边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现场不允许车辆进入,请购房群众务必不要开车前往。

11.请购房群众依法退房退款,合理表达诉求,对无理取闹、恶意纠缠、扰乱工作秩序等非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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