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活动拍高速违法 拿幸运大奖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 杨晨)记者日前从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自12月2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以“高速违法‘随手拍’,幸运大奖等你来”为主题的第一季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举报奖励活动。
【举报范围】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客车违法停车上下乘客、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大型车辆驶入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隧道内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要求】举报人应提供真实的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违法举报地点必须在山东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采用实时拍摄照片上传的方式;照片需拍摄两张以上,确保违法行为准确,能够清晰、完整地反映交通标志标线、护栏,机动车外观、号牌以及车辆明显位移;举报人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摄举报,否则不仅提供的材料不能作为举报的依据,驾驶人还有可能因此受到处罚。
【注意事项】凡是出现举报人匿名、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同一举报人用多个账号举报的;举报人举报时存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是高速公路交警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高速公路交警发现或正在查处的;举报人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地点、违法事实等情况的;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警无法固定证据或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系交通管理部门监控系统采集的;车辆发生故障、事故临时占用应急车道,或因交通堵塞、路面施工,交通管理部门指挥车辆在应急车道通行的;超过当月举报奖励上限等情况,不予奖励。
【参与方式】群众可通过“山东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和“齐鲁通APP”设置的违法举报平台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上传,举报信息一经认定符合标准,将获得对应数额的ETC充值电子券。活动结束后,从成功举报5条以上人员中抽取15名幸运用户,分别给予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鲁通卡充值奖励。在奖励标准方面,每名举报人每日最高可获得3条“随手拍”举报奖励,每人每30天最多获10次“随手拍”举报奖励;对被多人举报的同日同一车辆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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