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访群众真正感受公平正义
工作研讨民警在社区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民警做好窗口服务宣传。
公安信访工作是社会治安的“晴雨表”,是社会稳定的“风向标”,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反光镜”,更是警民关系的“温度计”。槐荫公安分局通过构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大格局,狠抓长效机制建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信访问题,不仅推动了全局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民警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水平,而且密切了警民关系,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行动有力度——
各级领导带头化解信访积案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以不同形式显现,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弃法专访”等问题突出。特别是有的涉法涉诉信访群众采取越级访、非正常访、缠访闹访等方式表达诉求,导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而不结”,形成积案;有的因未及时发现并纠正案件错误和重大瑕疵,不能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问题、思想问题和由此引发的民生问题,造成“案结事不了”的局面。
去年11月,槐荫公安分局在全面分析辖区信访形势的基础上,主动站位全区稳定、规范执法和民生大局,决定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
“公安信访工作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槐荫公安分局局长张新华说,分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抓信访就是抓队伍、抓执法、抓形象、抓稳定”的思路,以“减存量、控增量、转秩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因案施策、因人制宜,形成了“有效化解矛盾、促进执法规范、减轻工作压力”的良好工作局面。
分局专门成立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分局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方位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层层落实分局局长、基层所队长和广大民警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在全局形成了分局领导亲自抓、职能单位靠上抓、基层所队具体抓、基层民警主动抓的信访积案化解机制。
自攻坚行动以来,共确定信访存量案件42件,其中部督案件2起、省厅督办案件3起,已办结41件,办结率达到97.6%,实现了“五下降、三提高、三确保”的目标。2017年12月,槐荫公安分局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县级)信访案件攻坚化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措施有精度——
机制创新从源头上减少积案
槐荫公安分局在化解信访积案的过程中,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有重点,抓关键,在完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机制方面求创新。
分局每周三及重要会议、重大节点、敏感时期,由分管信访的局领导负责接访,责任单位一把手陪同局领导接访;遇有重大复杂、情况紧急的访情需要局长接访的,再由局长接访。“这样保持了每个信访案件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避免多头指挥、重复汇报,确保对当事人答复的严肃性和一致性。”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分局化解每一起信访积案都有局领导牵头,包案限期化解到位,每周至少调度一次,要求一般民警做到的,领导必须带头做到。今年以来,全局共接待群众来访297人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积案的发生,与去年同比下降了38.3%。
信访的群众都认为自己有理、有冤屈。为增加群众的信任度,槐荫公安分局推行“5+1”工作机制,在法制(信访)、督察、责任单位、政治处(宣传)、网警等5个警种密切协作配合的基础上,与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将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社会力量引入信访积案的化解和代理工作中。对疑难信访案件推行律师代理工作,为案件化解建言献策,助力有关案件在法律程序内得到有效解决。
每一个信访积案分局都规范建立健全案卷档案,这样规范了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实现了信访案卷的规范建档、集中保管,便于案卷调取、复核、复查,经得起司法检验、群众检验、历史检验。
为促使办理信访积案出成效,分局还强化督导考核机制。法制、纪委、督察联合成立监督小组,对派出所化解信访积案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全程监督和重点督查,结合评查结果,下达执法监督、信访建议书,倒查案件,倒逼纠错。分局局长每周调度各责任单位信访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对积极化解、成效显著的4个单位和9名个人,及时以《局长嘉奖令》的形式予以通报表彰。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由专项行动转化为日常信访工作,将初信初访化解、积案化解情况列入各单位综合考评内容,对化解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局长约谈,并实行季度考核“名次倒退”,为实现信访存量常态化低位运行奠定了基础。
待民有温度——
要依法办事也要体现人性关怀
槐荫公安分局在开展清理信访积案前,就瞄准了“实质解决、彻底解决”的目标,按照“靶向化解、多向化解”的思路,依据案情、诉求等的差异化,多部门联合寻找不同的突破出口和解决办法,力争做到“法理合得上、道理讲得通、情理过得去”,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人性的关怀。
具体工作中,分局“包案”领导召集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采取分批次逐案下访和有重点反复约谈相结合的办法,主动约谈信访人,或通过解释说明、取得理解而使其息诉罢访,或通过加大督办协调力度促进工作有新进展。局领导共主动约谈信访群众67人次,召开信访案件研究会20余次,化解梁某等多起信访案件。
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参与代理化解信访案件的作用,引导群众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程序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人,由律师协助及时转到有关法律援助中心;对一些疑难案件,实行法律顾问参与化解的办法,从法律、情感等多方面入手,引导当事人到律师事务所或自觉放弃不合理的诉求,先后化解6起信访积案。
针对每个案情的不同,分局还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将信访人的生活情况纳入工作视野,对因案件未侦破或犯罪嫌疑人确实没有经济赔偿能力的,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化解信访事项,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先后化解两起信访积案。
办案有法度——
依法严惩无理缠访非法闹访
槐荫公安分局自主研发的移动接处警终端,在全区派出所、特巡警、刑警大队应用,形成了“移动中接警、接警中巡逻、互联互通、警情共享”的工作局面,有效避免了纠纷类警情因出警不及时、未提前介入等原因,升级转化为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从接处警环节预防群众投诉形成信访案件的问题。对容易形成信访问题的伤害和电信诈骗案件,分局要求一律由刑警大队提前介入,从受立案和侦查环节避免了因派出所侦查力量薄弱导致案件取证不及时,贻误案情、难以处理,形成信访案件的问题。建成了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并投入使用,对受案、立案及案件审查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流程,在整个案件侦办中全程预防了因在执法办案中出现瑕疵引发信访的问题,从而减少了执法过错,避免了报案人或受害人“冤、屈、疑、访”等现象的发生。
对群众信访反映要求快速侦破的重大案件,分局实行领导“包案”,一方面耐心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另一方面组织刑警、经侦、治安以及有关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并适时向信访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以实际行动向信访群众作出答复。通过专案侦办,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信访积案4起。
对个别群众非访或假借上访无理缠访、闹访的,严肃依法惩处。2017年下半年以来,共治安拘留20人次、取保候审2人次,有力震慑了以上访为由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延伸阅读——
群众来访案件办结率超九成
今年以来,槐荫公安分局共接待群众来访案件271起,与去年同比下降16.6%,办结246起,结服率达到90.1%,一大批不安定因素得到了及时化解,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在接待受理群众上访工作中,锻炼了队伍,全局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构建和谐信访新秩序,全局民警的宗旨观念更加牢固,群众对公安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和谐。今年1-9月份,分局民生警务平台受理执法办案诉求790件,同比下降13.7%。在市局民生警务平台8月份通报中,分局110警情与执法诉求比率仅为2%,民生警务平台受理110处警类诉求下降26%;满意率达到98.36%,同比提高12.3%。今年一、二季度连续位居全市第2名、六区分局第1名。
本报记者陈彦杰通讯员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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