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来5年大幅压减转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钢铁产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工业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到2025年,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70%
《方案》提出了工作的主要目标,即立足山东省产业基础和优势,重点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大调整、大布局、大优化,高耗能行业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能耗总量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不断降低,资源环境压力有效缓解,劳动生产率水平大幅提升,土地利用率和要素投入产出效益明显提高,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世界先进水平的企业集团和产业基地,推动高耗能行业创新、集约、绿色、高效发展,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在钢铁行业,要严控钢铁总产能,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大幅压减转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地区的钢铁产能,在确保日照、青岛、临沂和莱芜、泰安空气质量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将目前分散在12个市的钢铁企业和钢铁产能,逐步向日—临沿海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和莱—泰内陆精品钢生产基地转移。
到2022年,济南、淄博、聊城、滨州等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企业产能退出70%以上,将青岛董家口、日照岚山、临沂临港等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50%以上;到2025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
发挥产能置换政策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为推动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方案》还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首先研究提出配套措施,研究制定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根据本地区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方案》还提出要发挥好产能置换政策作用。用好国家产能置换政策,研究制定我省钢铁、地炼、焦化等行业的产能置换及配套政策,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产能指标交易、参股入股等形式开展兼并重组。支持大企业(集团)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实施产能整合,鼓励其联合有关企业出资入股、投资建设大型高端项目。
记者了解到,除了税收政策需要调整,同时还应完善金融扶持。要制定七大高耗能行业涉及企业“白名单”,引导银行机构实施有保有压差异化信贷政策,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综合运用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杠杆率,缩短融资链条。
安置分流职工,落实社会保障托底政策
此外,还应盘活用好企业腾置土地。通过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等手段,有效盘活搬迁后的厂房和土地。退出后的划拨土地可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其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用好土地收储、土地熟化政策,对地炼、焦化等行业污染土地实行有效治理。实施差异化土地供应政策,对推进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奖励。
《方案》还提出要妥善安置分流职工。全面摸清企业职工底数,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分流、生活保障、就业创业等工作。严格落实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等托底政策,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再就业帮扶、退养人员生活保障、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最后,在交通方面还要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以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为核心,加快构建多式联运系统,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合效率。逐步调整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加快推动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且具备铁路或管道运输条件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由公路运输转为铁路或管道运输。
(原题为:《山东加快七大高耗能产业发展 2025年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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