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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领车辆的公告

滨州日报 2018-11-02 15:12 大字

现将我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查获的部分电动车和机动车予以公告。

请车主在本公告发布后的6个月内,凭《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来认领的,我局将依法对车辆作出处理。查询电话:0546-8507759(双休日除外)。特此公告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滨西分局

2018年11月1日序号123车牌号无无无发动机号无无无车架号无无无厂牌北京牌宗申牌宏迪牌车型白色农用车蓝色三轮摩托蓝色电动三轮车车辆特征白色箱货蓝色蓝色查扣时间2015.5.232018.4.172012.12.3车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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