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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

烟台晚报 2018-10-26 08:31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根据省市区委、政府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及时纠正涉农收费过程中的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

本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落脚点,坚持“多予”与“少取”两手抓,坚持监管与查处相结合,突出重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强制征收卫生费、浇地费、水费、校服费”等问题,年底前基本杜绝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持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压态势,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七大方面。农村环境卫生领域乱收费问题。无依据收费或者不按规定程序、超标准、强制向农民征收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城乡环卫一体化等相关费用问题。

农村用水领域乱收费问题。在最高限价以外加价向农民收取浇地费,“搭车”收取其它费用,按照人口均摊水费,收费不列帐、不开具规定票据等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教辅材料、商业保险等问题;对在校就餐学生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伙食费问题。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领域乱收费问题。不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37号文件要求履行议事、审批、备案等程序;突破规定的范围、对象和标准开展一事一议;一事一议操作不规范,缺失以资代劳书面申请、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等原始资料问题;将“一事一议”变为固定收费项目用于村务各项支出等问题。

向村级组织乱收费问题。向村级组织转嫁应由部门承担的工作及费用;违规要求村级组织缴纳培训费、入会费、农村中小学运转经费等;不征求村级意见,超额代扣、代交报刊费问题。

监管制度落实方面。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落实方面,不按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向农民公示,未及时更新政策内容;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落实方面,监督卡不按要求发放到户,未及时填写涉农收费。

其它政策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种补贴资金、土地征占补偿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以领取农村低保、居民医疗保险交纳等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问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政策未落实问题;其他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

整治过程中,我区各街区、各相关部门对发现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和群众通过信、访、网、电反映的农民负担问题,要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加大纠办力度,按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和纠正检查工作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专项整治不认真、查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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