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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规 下月,学生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等带入课堂

济宁晚报 2018-10-18 09:26 大字

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昨日,山东省教育厅就条例内容发布问答解读。其中,对困扰家长和学校的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问题,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实行统一保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

此外,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规定,小学不得超过六小时、中学不得超过八小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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