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验收不合格 房产项目不予验收
本报综合消息9月2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方案中,对五种情形的整治任务分别进行了分工:未规划幼儿园的;规划幼儿园不足的;建设不到位的;移交不到位的;使用不到位的。
其中,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列为首期建设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约谈开发企业,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缩减少建的,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居住区配建幼儿园要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另外,根据方案要求,还将加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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