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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规范校园快递服务 四家快递公司投诉校方举措失当

今晨6点 2018-09-29 09:38 大字

“9月23日,在商业谈判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后勤处对学校内快递服务店及周边商户进行停电,并且要求快递店房东强行终止与快递店的租赁合同,并承诺不再允许各快递继续经营。我们多次前往后勤处见面汇报并反映问题无人受理。”日前,四家在山东工商学院东校区经营的快递公司负责人向晨报反映,该校后勤处不允许他们在原址经营,不同意他们在协商无果的条件下进驻快递服务中心,逼迫他们与快递服务中心签订合同。

YMG记者滕新书摄影报道

四家快递公司投诉校方违规

9月26日,在山东工商学院东校区经营中通快递业务的张先生向记者投诉,称山东工商学院强制他们与学校指派的公司合作,并强行断水、断电,让他们韵达快递、圆通快递、中通快递、百世快递四家在该校区面临无法经营的问题。张先生将他们致山东工商学院领导、后勤处、后勤处姜处长和全体师生的四封信分别转发给记者,希望记者了解原委。

从张先生的信中可以看出,今年9月14日,山东工商学院后勤管理处召开了一次“为推动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校园快递整合工作”的三方座谈会。9月23日,在商业谈判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后勤处即对学校内快递服务店及周边商户进行停电,并且要求快递店房东强行终止与快递店的租赁合同,并承诺不再允许各快递继续经营。

“我们多次前往后勤处见面汇报并反映问题无人受理。目前,后勤处不允许我们在原址经营,不同意我们在协商无果的条件下进驻快递服务中心,逼迫我们与快递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张先生认为,此举是对《合同法》《反垄断法》的公然挑战。“为了学校的快递业务的规范、安全、整洁,我们同意学校的快递整合工作,并为此付诸了实际行动,但我们希望学院党委、纪委和院办监督后勤管理处采用合法合规合理的管理,不希望后勤处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解决问题。”他说。

据悉,山东工商学院启用“山东工商学院快递综合服务中心”,与其合作的是“近邻宝”。张先生他们对此也提出异议,认为“近邻宝”校园建筑为违章建筑,且是无证经营,还收取高于他们自身的派件费,对其他基本的发货费用、押金等拒绝支付。他们认为,学校指定“近邻宝”一家公司在校园内经营,势必对校园内快递行业造成垄断,此做法也不符合《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自然无形抬高校园内快递服务价格,会对广大师生快递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校方称招标规范快递业务

张先生代表四家快递公司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呢?9月26日下午,记者从山东工商学院后勤处处长姜先生那里获悉,他们和这些快递公司中午前刚开了会,大家正就有关问题进行商谈。对于四家快递公司反映的问题,姜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9月25日他们向全体师生发出的《关于对快递服务散户停业清理的说明》。

据此声明,2016年8月16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教育厅、公安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快递服务进校园的通知》。为落实国家快递相关规定,规范校园快递业务,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高效的快递服务,山东工商学院于2017年10月24日下发了校园《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7-2020)》和《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束校园快递无序混乱状态,整合学校快递业务,规范校园快递秩序。今年7月,他们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了专业的快递第三方公司———山东近邻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月,该公司在东、西校区分别建设了一个规范的快递综合服务中心。目前,该中心已具备使用条件,并有部分快递公司业务整合入驻。

“山东近邻宝信息有限公司是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核发的全省不多的几个有快递业务许可证单位之一,这也是我们学校招标的门槛资格之一;建筑是校内临建板房,规划局来看过了,是为学生服务项目,规划局不管。”姜先生介绍。目前,学校仍有多家快递服务散户在零散经营,普遍存在无证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收寄验视制度执行不严、违规层层转包等现象,严重危害到师生包裹的安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对校园环境和安全秩序产生重大不确定因素。为解决好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个别商户仍拒不整改,学校因此决定对该部分业户进行停业清理,不再允许其经营快递业务。

该校西校区基本整合完毕

9月28日下午,记者走进山东工商学院东校区,看到刚刚建成的快递综合服务中心是独立成片一块区域,除了一个正待完善的大厅,门前是两排整齐的快递柜。在其附近,一家快递点在门前摆放着快递的牌子,另一家门前对面墙下桌子上摆放着一些快递包裹,快递公司的名字在门前隐约可见。

“目前西校区已经基本整合完毕,只有两家公司受到东校区几家公司的压力尚未入驻。”山东工商学院通过招标选定的“近邻宝”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东校区目前也有快递公司达成协议,但不存在他们收取高于快递公司派件费的问题。“这是谣言!我们不可能让他们赔本经营的。”这位负责人说。

“学校现在声称自己不介入商业谈判,但加快对我们清理,因为我们没有派件的地方,想以此逼迫我们答应‘近邻宝\’的商业谈判条件;会上说不参与,但是现在给房东施压,让我们必须搬走———刚才房东过来说了,学校给他们施压,要来检查,不把我们清走,就给他们停电。”四家当事快递公司之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位负责人也对学校的“临时建筑”说法提出异议:按照城乡规划法,临时建筑必须也有规划批准、建筑许可,并且两年内必须拆除,但学校招标文件里明确表示此校园快递服务中心要使用七年。

“学校后勤处处长召开第一次座谈会,与我们开会时强制收缴我们的手机———既然学校的做法公平公正合规,为什么害怕录像?学校此前未提出我们不合规经营,在近邻宝公司进驻学校后声称我们不合规,是否有意支持个别企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针对四家涉事公司的质疑,姜先生认为用一个最简单的问法就能说明问题:“到学校经营是否应该遵守学校的规划、制度规定?不符合学校规定的经营行为是否应该受到约束、规矩?作为管理部门能听之任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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