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探”上交男友,半年“花”了15万 秦女士怀疑被骗已报警,对方称钱是两人共同花的
半岛记者孙桂东实习生刘凌玉报道
本报9月18日讯近日,家住城阳的秦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96663反映称,通过网上交友软件“探探”认识了一个男友,交往不到半年的时间,男友竟利用她的身份信息,在各大网络平台以及信用卡上先后借了15万余元。现在两人分手以后,她觉着是被骗了,而对方则声称这些钱都是两个人共同花了,谁也不欠谁的。
秦女士说,一开始她和兰姓男子在“探探”上很聊得来。过了一个月左右,对方到她的学校找她,她感觉非常投缘,两个人关系慢慢变得亲密。4月11日,兰先生说自己有点事,让给他转一块钱。秦女士便把手机给了他。“没想到他记住了我的支付密码,后来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转走了9000块钱。”秦女士说,后来向他追问才归还了3000元。
秦女士说,和他交往过程中,自己的手机号、支付宝账号、借呗等金融账户都绑定在对方的手机上。兰先生不停利用她的身份信息在借呗、花呗、招联金融、小黑鱼等借款平台借钱,自己无奈每月最少要还2万元。目前,秦女士已经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处理。随后,记者和兰先生联系后,兰先生称上述秦女士的说法是对他的污蔑,都是造谣。兰先生说这15万元是两人在恋爱期间的共同花销。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认为,本案如男方以恋爱为幌子,而虚构事实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则涉嫌刑事犯罪,女方可以报案。如果是一般财物纠纷,女方可以根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与对方协商还款事宜,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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