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近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中国人寿济宁分公司秉承“诚实守信,客户至上”服务理念,凭借多年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扎实工作,荣获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这也是继2017年荣获济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一项高规格企业评选,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上年度合同签约履约信用信息以及其他信用监管信息,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系统”向全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
作为国内寿险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济宁设立的地市级分支机构,中国人寿济宁分公司现下辖16个经营单位,140多个服务网点遍布全市城乡各地。目前,公司总资产突破110亿元,年保费收入超过28亿元,年缴税收达到5000万元,管理有效保单近400万份,累计服务客户超过1200万人次,为保户提供的风险保障超过5846亿元,累计赔偿给付各类保险金超过100亿元,保险市场占有率始终稳居全市保险业首位。公司累计向全市广大客户及小微企业发放保单借款46亿元,为金融业融资23.43亿元,协调总公司为兖州煤业融资落地90亿元资金,助力其供给侧结构改革。
诚信是保险行业发展的根基,也是保险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多年来,中国人寿济宁分公司始终将诚信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在全体员工、销售队伍中倡行“立诚·守信·感恩·致成”的“诚信我为先”核心价值理念,在公司经营和销售服务各环节,坚持把“诚信”挺在前,关心维护客户和公司共同利益。在践行诚信经营准则同时,公司积极承担行业和社会责任,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辅助社会管理、服务社会民生、助力经济发展、为政府分担解忧等方面积极作为,启动并推进实施了职工省级统筹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家政人员意外险、助推精准脱贫、高新区新农合服务管理、学生儿童保险、银龄安康(老年人保险)、女性安康、公安干警保险、援疆干部保险、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旅游安康、大学生村官保险等多个卓有成效的政保合作项目,部分项目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突破创新,配合教育、公安、社保、民政等十几个政府部门,在众多领域联合开展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安定的服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公司与济宁所辖市县人民医院全部签署“理赔直付合作协议”,推动实现中国人寿“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三险客户在医院的一体化理赔直付,为全市中国人寿客户提供“免报案、免申请、免资料、免临柜、免等待”的一站式、智能化理赔服务。公司被授予“保险业先进单位”、“重点服务企业”、“省三八红旗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市公司客服柜面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此次荣获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是社会各界对中国人寿济宁分公司长期以来坚持诚信经营的充分肯定,对进一步提升公司公信力、市场竞争力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公司将以引领维护行业诚信环境为己任,继续坚守“诚信为本”理念,高举诚信大旗,夯实诚信基础,以文化凝聚人心,致力打造社会信赖、百姓认可的诚信服务示范品牌,为行业乃至全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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