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流程多、时间长等问题,山东将开展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 用户申请电力接入“只跑一次” ◆10千伏及以下“一窗受理”◆自受理申请至送电,低压用户在20个工作日完
□记者王川袁涛报道
本报济南8月1日讯深化“一次办好”改革,需聚焦痛点协同联动。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将开展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10千伏及以下电力用户申请电力接入将实行“一窗受理”,其中低压用户从正式受理用电申请至送电将在20个工作日完成。
“获得电力”是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之一,主要内容为获得电力时间、环节、成本和供电可靠性四个维度。山东这一指标的主要表现为流程多、时间长、材料不统一和信息不共享等问题。对标杆、找差距,山东省将开展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优化行政审批和电网内部流程。
山东10千伏、低压用户占全部非居民电力用户的99%,是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重点。山东明确,10千伏、低压电力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自正式受理用电申请至送电(用户自身实施的受电工程工期不计入),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平均总时长不超过45个和20个工作日,比山东省目前实际压减22个和8个工作日,比国家电网规定时限少35个和10个工作日。
根据部署,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聚焦四类问题:统一审批环节、统一申报材料标准、统一收费标准和打通信息孤岛。
目前,各市“获得电力”行政许可环节约5-7项。为统一审批环节,山东将把全省行政许可环节统一为规划、绿地占用、占路、掘路(市政路)/涉路(公路)许可4项以内,规定除规划许可外,其他环节并联审批、同步操作,总时长不超过12个工作日。“获得电力”的电网内部审批环节,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分别精简至4个和2个,办理时长分别压减至11个和3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标准将统一。山东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明确全省申报材料统一要求和内容,“获得电力”只提供规划、绿地占用、占路、掘路/涉路4项许可办理资料。
统一收费标准方面,山东要求有关部门统一全省收费标准和方式,其中掘路/涉路许可环节明确不再将缴费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先受理再缴费,用户签署按期缴费承诺书。
信息孤岛将被打通。山东要求用电业务进驻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用户申请电力接入“只跑一次”,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实现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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