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山东省201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年7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山东省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孙成良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山东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认为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决定批准山东省2017年省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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