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上调5%左右
[摘要]山东省连续14年调整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这是山东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3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共惠及该省637万退休人员。
据了解,山东省确定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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