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5% 惠及637万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向高龄人员倾斜
本报济南7月23日讯(记者周国芳见习记者韩晓婉)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山东省确定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目前,山东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这是山东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三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共惠及山东省637万退休人员。据悉,本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根据《通知》,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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