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全面实施房屋租赁将进一步规范
本报讯 7月11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商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已于近日在东营市全面实施。目前,市工商局已将《示范文本》发布到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市民有需要可下载使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示范文本》分几大部分,从突出双方当事人信用、保护承租人的知情权、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居住人数和禁止性规定、明确房屋使用安全、房屋修缮和责任主体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具有较高的操作性,为规范住房租赁行为、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确保《示范文本》在东营市全面实施,市工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进行推广、使用。同时,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组织学习,做好推广使用的宣传工作,积极倡导住房租赁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记者 闫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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