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新闻> 正文

山东省不再认定著名商标 岛城已认定的仍3年有效

半岛都市报 2018-07-13 06:35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王媛报道

本报7月12日讯执行12年之久的《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于日前正式废止,这意味着,山东省将不再继续认定著名商标,此前青岛市已认定的省著名商标在3年有效期内仍有效。

据悉,《办法》自2006年4月1日正式实施,对鼓励企业增强商标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政府对著名商标进行认定和特殊保护,存在着利用政府公信力为少数企业背书问题,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不符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要求。经省法制办审查后认为,该办法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当予以废止。

新闻推荐

一个听懂地层语言的团队 测井公司“绍霞团队”创效纪实

□本报通讯员惠心怡王嘉丁静他们,被称为地质家和油藏专家的“眼睛”,可以透视地下几千米;他们,也被称为...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