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抗癌药价格不再成为民生“痛点”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程帅
近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5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412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专家评审谈判,确定将瑞戈非尼等14种药品纳入山东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最近,一部电影大火,片名叫《我不是药神》。电影之所以会成功,在于走“现实主义路线”,描写民众真实生活和内心想法,反映癌症患者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正面直击民生“痛点”。可以说,民众关注电影的背后,是对癌症患者如何用药的关心。
长期以来,国内部分癌症患者依靠进口靶向药以及某些创新药延续生命,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些药品往往价格极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专利限制。在这些不起眼的专利药背后,是一场制药公司的豪赌:长期的研发周期与临床试验,“赌”其有效,换来20年的专利保护期。在过去,单支抗癌药价格动辄上万元,且不能通过医保报销。
现实中,面对“用钱买命”的负担,不少人选择放弃,有的人则被迫如电影中一样,加入“购药大军”,到印度等周边国家采购低价“仿制药”,以至于造成“海淘”药物现象的增多。但病人在没有医生指导,药物的不良反应无人监测的情况下,安全性也得不到保证。
让抗癌药价格不再成为民生“痛点”,国家一直在努力。从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税收“瘦身”,使进口抗癌药降价至少20%。此次,山东将14种抗癌药品纳入山东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更是配套施策,其协同机制放大惠民效果,让患者切实“减负”。
从长远来看,若要让抗癌药价格进一步下降,还需打破国外专利药垄断,这就需要国内制药企业释放创新的“源头活水”,实现对高起的抗癌药价的“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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