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街道被评为省级创业型街道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林峰)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山东省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名单》,前期由区人社局组织申报的幸福街道被评为“山东省省级创业型街道”,并将获得一次性奖补资金20万元,用于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和开展创业工作。
自申报工作开展以来,区人社局认真分析研判各街道办事处申报条件,经过实地走访、对比筛选,确定幸福街道为申报单位,创建期间多次到幸福街道对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强化建设绩效考核5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指导,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街道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并定期安排专人到街道开展创业指导,确保各类群体的创业扶持政策得到落实。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区创业培训中心资源,组织各类创业培训,不断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下步,区人社局将立足本职,加快与街道服务对接,真正将优质、高效、全面的就业创业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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