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器官协调员去年挽救200余个家庭让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本报记者 邱天
“面对家人的即将离世,可能您处于悲伤的情绪中,但是或许有一种选择可以延续他的生命,您是否愿意让他捐出器官?”这是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器官协调员刘红常说的一句话,但是每次说之前都会在心里酝酿许久。据悉,自中国从2015年全面开启公民器官捐赠后,中国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赠数量持续上涨,器官捐献数量连续2年保持亚洲第一。继2017年发起首个“中国器官捐献日”后,2018年6月11日,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继续联合各界举办第二届“中国器官捐献日”系列宣教活动。记者走进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探寻神秘的“捐献过程”。
现状 公民自愿捐献观念有进步 器官缺口依然巨大
自2015年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成为我国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合法来源以来,公民器官捐献事业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通过3年不断的努力,带有中国特色的器官捐献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据了解,2017年,我国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达到5148例,相比2016年的4080例,数量有了很大增长。捐献数量连续2年保持亚洲第一。当生命不可挽救时,“自愿、无偿”捐献器官,让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肾移植科主任王洪伟介绍,目前山东器官捐献量位居全国第二,每年平均有400至500例,仅次于广东省。而该院一年能够完成约100例捐献。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患者数量庞大,器官严重短缺的问题依然存在。目前中国每年约有30万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但仅有不足2万人有机会获得器官移植。
窘境 游走在供、受者之间,只为听到一句“我愿意”
2011年到2017年,刘红和医院的另一名器官协调员共完成供体捐献228例,仅2017年就有91例捐献,她说:“基本每人都捐献2个肾脏、1个肝脏,可能少部分器官不能使用,大约算起来1例捐献可以供给三个人使用。”这样算下来,已经累计“拯救”近700个家庭,“从每年捐献上升的数据来看,器官捐献的观念在百姓心中也有所改变。”
在开始从事这份工作时,刘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方面对于供者,“很难在患者家属如此悲伤的时候提出让患者捐献,但经过一番解说,他们都能够理解,一般不会引起相关矛盾。”刘红告诉记者,但是另一方面,她们更希望受者能够早日接受移植,回归正常的生活。
王洪伟告诉记者,在捐献过程中,医护人员不会因为患者填写了捐献器官的表就会对这个患者放弃治疗,“那是违背伦理道德的,只要患者还有生存的希望,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延长患者的生命,直到他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
“我们的工作不是‘劝捐\’,而是让更多人知道有器官捐献这个事儿。”刘红告诉记者,她们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和神经外科,会在科室主任的沟通下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其他相关情况,然后再与家属沟通。
在刘红遇到的众多捐献家庭中,最让她为之动容的是父母帮孩子捐献。2013年,一位患有脑瘤的6岁男童,在他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医生才为他做了捐献手术,他捐献了两个肾脏、一个肝脏,同时救活了3个年轻女孩,植入的器官在新的“主人”身体里逐渐长大,让受者变成了健康的人。“当手术完成的那一刻,他的母亲表现得很平静,那是一种精神得到寄托的平静。”见过无数次生死离别的刘红仍然每次都会被感动,想起那个画面,她流下了热泪。
当然,在普及、宣教器官捐献的这条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对于一个“潜在供体”的跟踪联系,最短需要一两周,最长则需要数个月,甚至半年,最终也未必能成功。有时候,刘红和她的同事还要去区县级的医院与患者家属沟通,“最开始的时候,跑10趟,能成功的也就一两例,等待和落空再常见不过了。”刘红说。出路 器官捐献不是“无偿”也绝非“买卖”
王洪伟告诉记者:“器官捐献的供者一般会给予他们一定的困难救助,这部分救助来自国家财政、各地方的财政以及医院等,如果供者家庭确实困难,我们会给予人性化的帮助,但绝不是器官买卖。”
几年前,有一位单亲父亲病危,在与医护人员的沟通下,其家属帮他完成了遗愿,但唯一让他放心不下的是他还有个正在读书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帮这个孩子完成了学业。”王洪伟说。
据了解,自2007年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走上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后,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又将器官买卖定罪入刑。在这些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框架下,中国逐渐形成相对完善的器官移植管理的政策体系和器官捐献、获取与分配、移植、移植后登记及移植监管五大工作体系。中国坚持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自愿、无偿的原则,禁止旅游移植,保障器官捐献者和接受者权利。结合国情由红十字会组织对困难家庭实行人道主义救助。
据统计,2015年,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为2766例,2016年达到4080例。2017年达到5148例,捐献量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截至2018年4月,中国已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17085例,捐献大器官突破4.8万个。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在今年的第71届世界卫生大会(WHA)上表示:“我国已经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工作也必将更加严格地依法开展,但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出台于2007年,《条例》中尚未对器官捐献工作赋予完整的法律论述,当务之急是修订完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成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另外,还应尽快建立起由政法、卫生、外交、宣传、司法、红十字会共同发挥作用的高层级工作机制,确保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获取、分配、移植、监管、执法、宣传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勇敢地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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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