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9成行政公益诉讼化解在诉前 行政机关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法制网济南6月8日电 如今,检察公益诉讼已成为检察机关彰显法律监督职能新的重要抓手。《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5年7月以来,全省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115件,提起公益诉讼16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01件。通过公益诉讼,共督促治理污染土壤1253亩,清除违法堆放生活垃圾9404吨、危险废物7884吨,督促收缴行政罚款6863万元,收回国有资产及各类专项资金4977万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2.3亿元。
“全省检察机关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履行职责上,注重提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水平,切实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更进一步讲,全省将办理诉前程序案件作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护公益的常态化手段,将提起诉讼作为诉前程序的刚性保障。
数据显示,山东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1728件,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履职后,其中91.7%以上的行政机关能够在规定期限内积极整改到位并回复。其中,诉前会议制度成为办理行政诉前程序的亮点举措。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河流生活污水违规排放案,在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依法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后,考虑到彻底根治生活污水违法排放需要公管、住建、财政、街道办等多个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经过沟通协调,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由相关行政部门及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共同参加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排污治理问题。行政机关经过两个月的积极整改,共投资约90余万元,对辖区内所有城市主干道雨污水管网进行了清淤、改造、维修,已经全部履职到位。
“有时公益诉讼案件由一个行政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和支持,如果单纯单纯仅盯着负责部门,公益诉讼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山东省检察院民行二处副处长刘艳说,检察机关通过诉前会议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充分调动了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发挥行政机关保护公益主动性,防止矛盾激化形成对立、节约司法资源,使公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此外,记者获悉,环境资源是山东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三年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010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56%;提起公益诉讼90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55%。
(原题为《行政公益诉讼是重点 诉前程序案件为关键 山东9成以上行政公益诉讼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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