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明起可“网上立案” 微信平台6月1日上线,民事一审案件先行试水
本报济南5月30日讯(记者崔岩马云云)下月起,凡是在山东打民事一审官司的当事人,均可在网上立案了。30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通报会,山东省法院网上立案全面升级。今后,民事一审案件不用跑法院、不用递交纸质材料,只需动动手指,就可在网上轻松立案。同时,山东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法院同步“网上缴费”。
“目前,在原有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山东法院已经完成对网上立案功能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微信立案\’平台。”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尚洪立介绍,自6月1日起,五项功能将先行上线运行。
其中包括,网上诉讼部分功能,民事一审网上立案,微信公众号民事一审网上立案,诉状自助生成,网上预收诉讼费,网上诉讼费“缓减免”申请,诉讼费自助计算等业务;电子诉讼审核工作台,法官查看并审核互联网上提交的立案信息及关联信息,通过审核的案件转入审判系统;身份认证功能,与全国律师律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另外还有诉讼服务终端以及诉讼材料流转柜功能。
“山东省法院还将扩展网上立案途径,力争实现诉讼服务网、微信服务号、微法院、法院APP、诉讼服务综合终端等至少5种途径;网上立案案件类别也将全覆盖,满足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申诉、执行、保全申请等各类诉讼需求。”尚洪立介绍,下一步,山东法院将力争除庭审等必须到庭的事项外,律师和当事人能够在网上完成的诉讼行为尽可能在网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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