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最高可罚1万元
新华社济南5月6日电(记者叶婧)山东省日前印发《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规定,有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行为,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行为包括: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剥皮挖根、攀树折枝、悬挂重物,或者有其他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行为。
为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升历史文化传承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山东制定了《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新闻推荐
如今在彩票行业,“合买”的话题早已不新鲜,随着越来越多的彩友参与到其中,“合买”已经成为众多彩友选择购彩的一种方式。这种购彩方式可以集思广益,汇聚众人的财力和智慧冲击大奖,所以受到彩友...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