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新闻> 正文

山东: 50余种特药可到定点医疗机构 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枣庄日报 2018-04-23 09:50 大字

新华社济南4月21日电 (记者 邵鲁文)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为避免出现医院特药紧缺,患者无法及时购药问题,山东近日出台规定,明确50余种重大疾病治疗所需的高值药品,采取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渠道”销售模式。

山东省人社厅职工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规中包含的药品为靶向治疗肿瘤药物和其他疾病特药。划定范围主要参照去年人社部确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的36种国家谈判药品,以及山东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畴的18种特殊药品。对于这50余种药品,定点医疗机构暂未备药的,可按规定由责任医师开具处方,患者凭处方、病历和药品审核备案表,持社保卡到定点特药零售药店购取药。

山东还要求,各地市要尽快将定点特药零售药店收费纳入医保结算系统,实现即时联网结算。同时,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责任医(药)师要认真落实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规范诊疗行为。对于超适应症、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和违规配药等情形,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新闻推荐

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本报济宁讯4月16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菏泽、枣庄、济宁,对山东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