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破获特大盗伐林木案:“订单”均来自白山一木业公司
近日,吉林省森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特大盗伐林木案,共破获盗伐案件50起、非法收购案件43起、打掉一个非法收购木材加工厂、13个盗伐林木团伙、依法判刑50人。
海量数据分析 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
2016年11月21日,吉林省三岔子森林公安分局辖区内发生一起特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其后在吉林省辉南、露水河、泉阳等森林公安分局辖区内连续发生多起类似案件,这引起了吉林省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11·21”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专案组调查发现,自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吉林省的白山、通化、吉林3个地区的7个林业局频发盗伐林木案,这些案件都有相似的做案手法,而且所有案件中收购环节的线索,都指向了白山市靖宇县的某木业有限公司。
专案组从海量的数据中查找、分析和筛选,共筛选出近千小时视频资料、数万张图像资料,分析排查电话记录一万余条,充分利用各种侦查手段结合明察暗访,最终锁定了多个盗伐团伙犯罪嫌疑人和非法收购犯罪嫌疑人。
反侦察能力强 团伙相互之间不知姓名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查能力极强。案件的源头,竟是订单式操作。十多个盗伐团伙的头目,事先会和某木业有限公司的郭某电话沟通联系。郭某明确说出需要的树种和径级,并要求盗伐人尽可能采伐大径级、高材质林木。之后,盗伐团伙开始上山踩点,寻找离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近、人烟稀少、交通方便便于撤离的山林,在其中寻找到所需要的树种。盗伐团伙分工明确,有油锯手、司机、检尺员、放风人等,这些人除了头目知道所有的信息,其余人均不知姓名不问来处,每人只负责自己的工作。
作案及运输时间全部选择在深夜至凌晨。负责放风的盗伐团伙人员在公路上巡逻,同时拆下高速公路的几段护栏。作案车辆经过改装,装上假车牌或者不挂车牌。车辆从拆好护栏的地方上高速公路,从另一处拆完护栏的地方下高速,全程不经过收费站,也避开了摄像头。车辆通过后,放风人员负责将高速路的护栏恢复原样。盗伐林木时,在现场方圆几十公里的范围内,各路口都有放风人员放哨监视,一旦发现情况立即报信,盗伐团伙可以迅速逃离作案现场。
木业公司地处靖宇县某街道路尽头,公司高墙深院、环布视频监控,过往街道24小时有人放风。公司内部针对非法收购违法木材的“制度”与分工极其明确,每个环节单人负责。只要有车来,更夫就开门,让车辆进院,不问姓名。盗伐团伙将盗伐林木运至院内卸车,与木业公司的更夫确定代号,收到更夫写好有代号和木材根数的小字条后,直接离开,就地解散,日后,盗伐团伙的人员再拿着写有代号的纸条,找木材加工厂的会计领钱。
发现警方行动 取消赃物转移致侦破陷入僵局
案件侦破的过程,也是从未有过的曲折坎坷。
专案组人员认识到,此案中,盗伐和非法收购都是有组织有策划的,已经形成了一条从盗伐到黑市买卖的黑色产业链。某木业公司是这个链条的终端,也是“洗黑”的环节。他们通过将木材简单加工后卖出,由此,盗伐木材最终进入合法的木材市场。
然而,对木材加工公司的调查,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能力之强,是专案组民警没有遇到过的。案件主要嫌疑人郭某,外号“郭小子”,其经营的某木业有限公司盘踞靖宇县20余年,为盗伐犯罪分子提供销路。郭某对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和法律法条非常熟悉,自称“专家”,曾多次涉案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但由于证据不足、无法定赃等种种原因,只受到过行政处罚,始终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11·21”专案期间,郭某虽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仍不断收购违法木材。
2017年1月9日,了解到当天晚上可能会有人将盗伐木材送到木材加工厂,专案组布置好警力准备行动,但后来了解到这次收购的木材数额较小,无法构成证据,只能取消行动。
1月10日,专案组接到举报,木材收加工厂想要转移赃物。专案组出动警力200人,准备抓捕行动,但是,木材加工公司的放风人员发现了警方的举动,立即取消了这次转移,专案组只能再次取消行动。
从1月11日开始,从盗伐人到收购者,全体犯罪嫌疑人都消声匿迹,用隐匿和静默的手段对付警方的调查。使整个案件的侦破陷入僵局。
嫌疑人悉数落网 50人终被依法判决
但专案组的侦查工作没有停下,终于,一台白色的面包车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
露水河的张某曾经使用这台面包车,在盗伐作案时间,到达过盗伐现场。而且在专案组离开靖宇后,张某曾经和木材加工公司的郭某有过电话联系。
1月16日,专案组抓获张某。张某供述了自己组织盗伐林木6起,其中有九株国家保护植物水曲柳,并将盗伐林木卖给某木业公司郭某的犯罪事实。
僵局打破,案件终于出现了突破口。
1月18日凌晨4时,200多名森林公安民警、50多辆警车集结,兵分四路,严阵以待。早7时30分,所有警力统一行动实施抓捕。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打掉6个犯罪团伙。
为抓住战机,专案组发扬连续作战精神。2017年2月5日,这一天是大年初二,专案组的所有民警放弃了休息,再次隐蔽出动实施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打掉3个盗伐林木团伙。
专案组再接再厉,扩大战果,历时50余天,辗转湖北、黑龙江、山东三省十余县市,先后抓捕12名犯罪嫌疑人,再次打掉4个盗伐林木团伙。历时近九个月的侦破工作,涉案的全部犯罪嫌疑人逐一落网归案。
2017年12月,专案组先后将涉案团伙中的犯罪嫌疑人移送至辉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经过法院审理,5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决。某木业公司的郭某,以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被判刑七年。盗伐犯罪团伙的头目之一张某,以盗伐林木罪被判刑十三年。盗伐犯罪团伙中负责放风并破坏高速公路围栏的张某,被判刑九年。此案开创了吉林省办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在赃物完全灭失,在公、检、法三机关采信海量证据支持下进行定罪的先河。
(原题为《吉林警方破获特大非法收购盗伐林木案 抓获13个盗伐林木团伙依法判刑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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