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降水少,森林“火气”大 省林业厅:2月中旬以来,山东省已连续发生3起森林火灾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郭杰 通讯员赵坤 刘炳胜)因为风大、降水少,今年春天山东省森林“火气"很大,存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过夜火的可能。 2月28日,记者从省林业厅了解到,2月中旬以来,山东省已连续发生3起森林火灾。 天干物燥导致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持续偏高。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郝新思介绍,春节过后,山东省天气迅速回暖,最近几天全省的最高气温已经接近20度,而山东省春天一向风大,前期降水被迅速蒸发,林区植被尚未返青,很多地区森林火灾等级已经达到了三级以上,部分地区开始有火情出现。另据省气象局预测,3、4月份全省气温将比常年偏高0.7~1.0℃。3月份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2成,4月份济南、淄博等6市降水偏少1~2成,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 尤其值得警醒的是山东省具备发生较大火灾的可燃物条件。据了解,山东省每年新增接近200万亩林地,这些林地树小,杂草生长茂盛,如果起火,火势会迅速蔓延。而在重点林区,杂草枯枝多年没有彻底抚育,灌木、藤蔓和乔木交织,部分林区地表可燃物存积厚度已经超过20厘米,可燃物每公顷载量已经超过50吨,具备了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可燃物条件。郝新思说,这些地区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容易产生立体燃烧,形成高强度的树冠火,造成大的林木损失。三四月份是山东省森林火灾高发期。最近,省林业厅向省政府提交《全省2010-2016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规律总结分析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山东省森林火灾集中在3、4月份。报告表明,6个森林防火期中,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99起,而发生在3月和4月的火灾达85起,占总火灾数的85.9%。 发生火灾的原因、地域相对集中,但与森林资源的多少关系不大。分析报告指出,烧荒烧地堰等生产性用火,上坟烧纸、野外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焚香、燃放烟花爆竹、野炊野餐等其他非生产性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多发区域主要集中在胶东半岛和鲁中山区,发生火灾的县(市、区)也相对集中,不同地域群众的用火习惯对火灾的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发生次数和林地面积的大小、森林资源的多少关系并不密切。 2月20日,山东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议召开,会上,副省长季缃绮指出,当前山东省已提前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森林防火这根弦绷得紧之又紧、抓得严之又严,确保全省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省森防指办公室希望各地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摒弃上坟烧纸、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俗,同时提醒群众不要在野外违规用火。 违规用火引发火灾,不仅破坏生态,个人也会因触犯法律受制裁。2月15日,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龙凤村村民杜某某,在给父亲上坟时不慎将一侧的玉米秸与杂草引燃,随后火势蔓延引发山火。目前杜某某涉嫌失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无独有偶,2月17日,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高王寺村杨姓村民在其自留地内烧荒,因其自留地处于林区边缘,结果被行政拘留5日,并被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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