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清之道在依法守规
□本报评论员
“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作为,为民营企业发展搞好服务、创造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心民营企业家成长。”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成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工作,要求尽快加以突破。
政商关系处理不当,既伤政,又伤商。有的地方混淆政商责任,让企业出钱出力替政府办事,而私下许诺的补偿措施因为欠缺法定程序而无法兑现;有的地方懒政,或新官不理旧账,让企业白白损失了宝贵的时机和金钱;还有的地方官员和企业私下进行权钱交易。这些扭曲的政商关系,使企业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一些官员由之腐败落马,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市场公平秩序,最终是两败俱伤或多输,影响一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新型政商关系,贵在亲清。“亲”是政商关系的必然要求。“商”注册要找政府,用地得政府批准,还向政府部门缴税,有困难和问题也需要政府帮助;“政”要促进地方发展,必须重商招商,只有经济发展了,有了税源财源,政府管理服务功能才能正常运转,社会事业才能大力发展。所以,商不离政,政不离商,政商不能不相亲。与此同时,“清”则是政商双方处理相互关系的必要警戒和提醒。“商”和政府交往,不能行贿,不能拉拢腐蚀领导干部为自己谋取不当市场利益开绿灯;“政”对企业进行服务和管理,也不能以权谋钱,贪赃枉法,尤其不能放任企业赚黑心钱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亲清之道,要在分寸。这个“分寸”,主要来自于法律。把握好“分寸”,就是以法律为准绳,把握好合法和非法的界限。“政”依法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并规范其经营,“商”依法经营并照章纳税,这都是双方的本分;而行贿受贿、权钱交易、不按合同办事,则逾越了法律界限,是不能做的。一句话,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双方都必须注意要在法律规范内办事行事,做守法的模范,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促进。
当前,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不足,尤其科技型、创客型企业少。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领导干部少不了要和企业家打交道。官商交往,不能“勾肩搭背”,但要“相敬如宾”;不能“乱了分寸”“胡乱作为”,也不能消极怠工不作为。政府要依法合规、坦诚热忱地为企业服务,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环境,让每一个有意愿有能力的创业创新者如鱼得水;企业家则要积极主动同政府部门多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新闻推荐
本报讯(纪哲)作为华电山东公司2018年首次“公众开放日”的重要一站,3月29日,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举办“绿色电厂潍坊行”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中央、省、市级媒体的记者,以及电力用户、在...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