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突然“不干了” 昔日小区“谁来管”
案情简介:胡先生所住的小区物业从2月31号就把保安、保洁都撤了。现在小区里垃圾没人扫,风一吹,树叶、纸片满地滚,卫生状况非常糟糕。胡先生说,物业1月份贴出公告说2月底撤走。物业走后,小区在居委会的指导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胡先生担心,虽然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像维修、保洁、收水费这样的事情可能还得找专门的物业公司来做。万一迟迟找不到合适的物业,在这期间因为交不上水费而导致小区停水怎么办?
律师分析: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依据合同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六十日通知。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退出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一)移交保管的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二)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三)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四)清算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据合同履行通知义务并办理退出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停止物业服务。
该物业公司应当在办理退出交接手续后才能撤离,在本案中,该物业公司存在违约及违法行为。
律师提示:依据目前法律规定,小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服务内容往往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容易引发矛盾的焦点。物业公司是盈利性的,希望维持正常运营、盈利,业主希望物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双方往往因各自的利益产生纠纷。建议在签订合同进行协商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聘请专业人士参与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利益冲突。
于业清律师
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
电话:13409016941
新闻推荐
荣红智带头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行调研彭凯
东昌府讯3月29日,区委书记荣红智带头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到我区部分企业调研。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李凯,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魏雷,副区长刘光涛参加活...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