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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退费引争议消协依法促解决

鲁中晨刊 2018-03-24 09:20 大字

晨刊讯(记者 邹建明 通讯员陈少龙)随着教育培训的不断升温,培训服务已成为消费者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式各样的培训机构几乎全部满员。但是,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着各种乱象,有无证经营的,有承诺不能兑现的,还有交了钱不能退款的。近日,市民倪先生就将一起教育培训纠纷投诉到了市消协。

3月21日,记者了解到,3月16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莱城区消费者倪先生的投诉。他反映,2017年10月份,为辅导孩子学习,他向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交纳了4500元的文化课辅导费,对方开具收据,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子在此机构学习约10天后,便不再接受培训。倪先生通知了该培训机构,要求退回交纳的学费,但对方没有答应。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倪先生向市消协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迅速了解情况,要求这家教育培训机构提供资质证明和相关证件,根据《合同法》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双方展开了调解说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扣除相应资料费和课时费500元,退还倪先生4000元,解除约定法律关系,双方表示满意。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切忌轻易听信广告和熟人的介绍,应多了解教育培训机构的相关资讯,慎重选择,切勿盲目。要了解其资质。消费者一定要先查看其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不要轻信虚假宣传、口头约定。消费者应要求教育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索取正规的发票或盖有公章的收费凭证,便于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同时,消费者要短期试课后再缴费,避免冲动消费。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理性消费态度,先短期试课,等到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后续合同,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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