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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试行 60岁以上享优先

齐鲁晚报 2018-03-09 19:18 大字

本报3月7日讯(记者贺莹莹通讯员杜玉梅)7日,记者从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日前,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山东省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通知,规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就诊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流程。

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是推进医养结合、实现老有所医的一项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然而什么是就医绿色通道?《规范》指出,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的就诊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流程。

《规范》在绿色通道设置、人员配置、设施设备、药品消耗配置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医疗机构应在导医台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和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为就诊老年人提供接待咨询、预约就诊、就医指南、转诊服务等,与其他享受便利医疗服务人群的就医窗口一致。鼓励有条件的医疗诊所开设“老年病门诊”,为就诊老年人提供综合治疗。医疗机构还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合作机制,实现对老年人的日常健康管理和预约就诊、急诊救护等信息的快速对接,保障老年人就诊的一站式服务。

医疗机构设立的“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配置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疗护理人员,“老年病门诊”应由相关科室专家组成医疗团队、安排日常定期出诊,同时医疗机构应有专人负责老年人转诊服务,做好转诊记录,定期与基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工作交流。

在设备配置方面,《规范》提出,医疗机构公共设施应与服务功能相匹配,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应符合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应配置协助老年人就诊所需的轮椅、担架等设备,“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放置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老年病门诊”周围应配置便于老年人休息的座椅、照明设施并配置明显的老年人就医引导标识及安全标志。医疗机构还应配置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突发病等需要的常用药品消耗,保障急诊用药充足和个性化的用药需求。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一站式服务、健康咨询服务的服务内容,以及急诊服务、门诊服务、住院服务的流程,同时提出了医疗机构需建立服务质量自我监督与考核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老年人就诊建议及群众意见反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完善服务质量的自我评价。其他享受便利的医疗服务人群的就医绿色通道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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